收受他人财物并转移涉案款物的纪法罪分析
收受他人财物并转移涉案款物的纪法罪分析
入库时间:2026-03-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方弈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编者按

随着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党员干部收受他人财物并转移涉案款物的行为,常常出现违纪违法与职务犯罪相互交织的样态,对此,应厘清纪法罪边界,精准界定行为性质。本期案例中,张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请托人给予的1万元,构成违纪还是受贿?张某某与吴某通谋,利用张某某的职权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由吴某出面向请托人收钱并约定二人平分,吴某实际收受了560万元,但向张某某谎称仅收受了240万元,对剩余320万元予以截留,如何认定张某某与吴某的共同受贿数额?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特邀嘉宾

多丽华上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姚翔宇上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

许一君上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

高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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