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16〕2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青发〔2014〕14号)精神,现就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各类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为导向,实施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推动国资有序流动、盘活用好国有资产,发挥国有资本放大功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相结合,与完善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