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7〕17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建保〔2017〕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现有公租房建设、配套和分配,有效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确保公租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公租房项目建设
(一)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各地区要明确在建公租房项目的责任主体,限定竣工时间,倒排工期,加快建设,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2015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项目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