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12-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青政办〔2016〕2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医药产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医药产业体系,促进我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比较优势,推进特色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全面提高产业科技研发、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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