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7-08-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青政办〔2017〕14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0〕7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结合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青海不仅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屏障,也是特色文化生态的重要涵养地。近年来,相继设立了热贡、格萨尔(果洛)、藏族(玉树)和德都蒙古(海西)、土族(互助)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保护区内文化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文化生态系统维护较好。但也存在文化生态保护的政策体系还不健全、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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