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甘政办发〔2026〕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 ……
继续阅读(剩余:82.4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443820260315N
© 2003-2026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