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黑政办规〔2025〕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行为,简化登记手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内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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