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6年1月9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刘伟
2026年1月14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
一、在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实际载货(客)量”后增加“水面以上高度”。
二、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军事运输船、客运班轮、载运重点急运物资的船舶、执行公务或者抢险救灾任务的船舶等优先过闸。”
三、删去第十九条第三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