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
国厂开组办〔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办公室、总工会负责民主管理工作的部门:
为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相关工作,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指引》,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第⼀章总则
第⼀条为健全职⼯董事、职⼯监事制度,推动完善公司法⼈治理结构,维护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共和国⼯会法》《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条本指引所称职⼯董事、职⼯监事,是指由公司职⼯代表⼤会(或职⼯⼤会,下同)⺠主选举产⽣,分别进⼊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