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商办企业有盈有亏如何计算违纪所得
违规经商办企业有盈有亏如何计算违纪所得
入库时间:2026-02-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当官发财两条道。从查处的案例看,少数党员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隐身幕后以亲属等人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执纪执法实践中,对于党员干部在多次违规经商办企业后,既有盈利的,也有亏损的,如何确定违纪所得数额,容易存在不同认识;同时,其因担心被查处,长期对组织隐瞒不报自己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对此,应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的一个违纪行为,还是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和违反组织纪律两个违纪行为,也容易存在不同认识。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进行分析。

张某,某区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6年至2019年,张某以亲属名义先后出资80万元,与他人共同经营餐饮公司,经营期间累计获得分红150万元。2019年,张某以朋友的名义先后出资60万元,用于投资某租赁项目。2021年5月因资金链断裂,张某投入的60万元本金全部亏损,在投资期 ……
继续阅读(剩余:84.6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085820260225N
© 2003-2026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